AFFF123 发表于 2022-12-15 11:28

射洪法院行政裁定以原告张X的起诉超过了15天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

射洪法院行政裁定以原告张X的起诉超过了15天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







AFFF123 发表于 2022-12-15 16:26

射洪法院行政裁定以原告张X的起诉超过了15天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对法律认识理解错误!
因为收到复议决定书当天不能就算一天,而是到次日才能计算为一天,何况当事人不在老家居住,
而是在成都女儿家居住。也就是说,6月3日当事人才收到复议决定书。
由此证明,一审法官的加减法没有学习好或者故意歪曲事实。

AFFF123 发表于 2022-12-15 16:39

起诉的时间起点应当以邮政所盖公章17日为准计算。本案法院从18日邮局发出时间计算是认定事实错误。

AFFF123 发表于 2022-12-26 17:01



张德云在成都女儿家居住,区政府的复议决定书邮寄到安岳县长河乡后,快递员又收13元快递费邮寄到成都,
张冬梅6月4日签收快递信,邮政公章显示,张德云的诉讼代理人胡代国于6月17日邮寄起诉状,没有超过15天起诉期限,
法院认定超过了15天,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AFFF123 发表于 2022-12-26 17:24


申秀侠 发表于 2022-12-28 09:01

有射洪太和镇的吗

申秀侠 发表于 2022-12-28 13:06

谁认识下图这对夫妻,麻烦告知地址,谢谢

fyy123456 发表于 2023-3-24 10:47


射洪法院行政裁定以原告张X的起诉超过了15天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对法律认识理解错误!
      一是被告船山区政府在受理原告行政复议申请书时没有依法制作当事人接收法律文书的地址确认书;
       二是原告特别授权委托安岳县胡建法律服务部胡代国代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书等所需证据资料都是受委托人邮寄给被告复议机关的,所留签收法律文书的确认地址是安岳县岳阳镇凤山路421号,收件单位:安岳县胡建法律咨询服务部,收件人胡代国,联系电话15984216745 。
      三是17申请人集体申请行政复议,被告收到申请书后,退回并要求推选代表行政复议,于是将原行政复议申请书等材料寄回,要求重新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书。代理人重新制作申请书后,再次将申请书邮寄给被告。这个事实证明:被告制发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应当统一邮寄给代理人胡代国。
      四是被告辩称: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上留的地址是原告身份证上的住址,因此,被告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邮寄给该地址合法没有错。
      五是原告反驳认为,身份证是几十年前发的,因几次撤乡并镇村社合并变动,被告寄信的地址,申请人无法收到。
      六是造成被告寄错地址的原因是被告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书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出具当事人接受法律文书地址确认书,其受理行政复议程序违法。
      七是,被告没有制作送达回证,其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送达程序违法。法律文书制作后,法律规定,送达的方式:首选是当面送达,其次是留置送达或者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
      八是行政复议决定书没有告知,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哪个法院,只告知了15天时间,根据原行政复议司法解释:未告知司法救济的全部内容,应当视为没有告知。也就是说,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应当是一年。
   九本案是涉及两个行政行为,一个是《告知书》行政行为,这个告知书因为没有告知司法救济途径,其提起行政诉讼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其期限为一年。一个是行政复议决定书,因为没有告知提起行政诉讼的全部内容,该告知没有法律依据,该告知程序违法无效,因此,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也应当是一年。
      十是因为收到复议决定书当天不能就算一天,而是应当从次日起才能计算。

十一是新证据村委会的证明、三位村民的证明、张德云从2009年就去了其女儿成都家,一直没有回家居住,三张房屋照片及村委会签字盖章证明张德云的房屋破烂不堪,多年无人居住。复议决定书邮寄到安岳县长河乡后,其她人代签后,快递员又收13元快递费邮寄到成都。
张冬梅6月4日签收快递信。根据法律规定,起算时间应当从收到信件的次日即6月5日计算

十二是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的时间起点应当以邮政所盖公章17日为准计算。因为,各镇乡及县城街道都设有邮递员,根据微信支付记录:6月17日8:50分,胡代国将17人的起诉状送到楼下的邮政收、发门市,同时通过微信将邮寄费转给邮递员文X得到手机上。邮递员文X每天到各地收发信件一次统一送邮政公司打单、盖章。文X收到信后再交给了公司。
但是过了24小时后,该邮寄费被自动退回,接着,胡代国重新通过微信给付文X邮寄费(见微信截图)
法官问:为什么打印时间是18日,日戳上显示的时间是17日?
经了解,日戳上的时间是指邮递员收到快递信的时间17日,不是打印后的时间18日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从18日邮局打印发出时间计算起诉起点时间并驳回原告的起诉,是认定事实错误。裁定显失公平。
   

      

fyy123456 发表于 2023-4-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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